2018-12-5 16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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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國或可單方決定不“脫歐” 歐洲法院將最終裁決
原標題:英或可單方決定不“脫歐” 歐洲法院將最終裁決
歐洲聯盟最高法院一名法律顧問4日說,退出歐盟協議沒有正式完成前,英國有權單方面撤回“脫歐”決定。
位於盧森堡的歐洲法院官網4日發佈新聞公報,說佐審官曼努埃爾·坎波斯·桑切斯-博爾多納建議歐洲法院裁定,《裡斯本條約》第50條、即關於“脫歐”的條款允許單方面撤回“脫歐”意願通知書。“這一可能性持續存在,直到退出協議正式完成。”
歐盟委員會和歐洲理事會先前對《裡斯本條約》第50條的解讀是,隻有歐洲理事會一致同意,纔有可能允許成員國撤回“脫歐”意願。但桑切斯-博爾多納認?,隻有在其餘27個歐盟成員國同意時才能作出逆轉“脫歐”決定的解讀與歐盟“脫歐”法規“不兼容”。
他認?,隻要有意離開的成員國和與其談判的歐盟機構都同意,撤回“脫歐”意願“有可能”。不過,英國逆轉“脫歐”進程需要符合本國憲法規定,且《裡斯本條約》第50條?動程序不應被濫用。
按照德新社的說法,英國政府先前認?這一問題“純屬假設”,因?英方不想逆轉“脫歐”決定。
路透社報道,應反對“脫歐”的英國蘇格蘭政界人士要求,歐洲法院對上述問題作出迴應。這些“留歐派”人士希望,歐洲法院作出有利裁定可?英國就“脫歐”舉行二次公投鋪路。
桑切斯-博爾多納的建議不具備約束力,但歐洲法院一般會聽從法律顧問的建議,偶有例外。美聯社報道,歐洲法院有望數週內作出最終裁決。
英國2016年就“脫歐”舉行全民公投,2017年3月29日?動“脫歐”進程,定於明年3月29日正式“脫歐”。英國議會下院本月4日將就政府與歐盟達成的“脫歐”協議開始5天辯論,11日投票表決。(海洋)[新華社微特稿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