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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3-8 16:05 宅~有何不可
瑞典準父親或獲“男性墮胎權” 可放棄養育權利義務

據今日俄羅斯電視臺3月6日報導,瑞典自由黨青年聯盟認為不能隻有女性有權決定是否放棄孩子,並提議授予準父親在胎兒18周大之前選擇“合法墮胎”的權利,使他們可以選擇是否放棄作為父親的權利和義務。
  瑞典自由黨青年聯盟(LUF)主席馬庫斯·尼爾森在接受瑞典《晚報》採訪時稱:“男人應該有同女性一樣的權利,選擇是否做父親”。這意味著在胎兒滿18個月大前,隻要女性能做墮胎手術,男性就有權拒?成為父親。
  據悉,按提議,一旦選擇“合法墮胎”,後果將是不可逆的,並要求猶豫不決的準父親放棄所有作為父親的權利和義務,包括如果母親決定保留孩子,孩子出生後的探視權。
  據尼爾森所說,這項提案最初是LUF的女性成員提出的,然後得到組織的支持。她們認為有很多男性不敢說他們不想要孩子,或者暗示他們希望當伴侶懷孕時,能拒?做父親。
  “有很多的例子表明,男性甚至不能說他們是否想做父母,或者有多想做父母。應該讓男性誠實面對自己以及他們真實的想法。我們認為我們的提議是一個正確的法律決定。”尼爾森說。
  據瞭解,這一最新提議已經不是LUF最近提出的第一個有爭議的建議瞭。據悉,2月底,LUF曾提出將15歲以上自願發生關係的兄弟姐妹之間的亂倫合法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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